XX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辦理結果:某市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案件詳情:2022年3月,XX為獲得經濟利益,明知上游犯罪系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仍將自己的兩張銀行卡出借給他人。XX按照上游的指示,先后多次將兩張銀行卡郵寄給上游,并告知密碼,后多次按照上游的指示到ATM機取款并交到指定地點。2022年6月15日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辯護思路:律師承接案件后,徐翌飛律師團隊先后進行過多次討論,數次到看守所會見XX了解案情。徐律師結合XX作案時的主觀狀態、自首情況、主從犯聯系、社會評價和社會關系等諸多原因,多次與檢察機關進行書面、電話溝通。最終,檢察院采納了律師團隊的書面辯護意見,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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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3-09-01 00:00:00
審理法院:
參與本案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