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空殼公司難題:厲春艷律師專業維權,助力當事人56萬債權全額落地
一、案件簡介
本案系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日照XXA公司(原告)委托山東律百勝律師事務所厲春艷律師代理本案,起訴山東XX公司、山東XX公司、日照XXD公司三被告,主張解除廠房租賃關系、支付拖欠租賃費及違約金,并要求股東承擔補充責任。
20XX年X月X日,原告與B公司簽訂兩份廠房租賃協議,約定租賃3號、7號廠房,租期2年,年租金合計XX元,逾期付租每日按逾期金額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連續逾期兩個月視為單方終止合同。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約交付廠房,B公司僅支付首年度租金XXX元,自20XX年X月X日起拖欠租金,且拒不搬離廠房。經查,C公司、D公司系B公司股東,均為認繳出資且未足額實繳。原告多次催款無果后訴至法院,厲春艷律師全程代理案件,參與庭審、證據提交及辯論等全流程工作。
二、律師辯護經過
庭審中,厲春艷律師緊扣案件核心,圍繞合同效力、租金核算、股東責任、違約金主張四大核心焦點精準代理,直擊案件關鍵。
合同效力與違約認定:提交租賃協議、租金轉賬記錄等證據,證實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履約交付廠房,被告長期拖欠租金構成根本違約,符合法定解除條件。
租金與占用費精準核算:明確租金計算標準,精準核算20XX年X月X日至合同解除日的拖欠租金,同時主張被告未搬離期間的廠房占用費,避免原告后續損失。
股東責任突破主張:調取工商信息,證實兩股東認繳出資未足額實繳,依據公司法相關規定,主張股東在未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為債權實現雙重保障。
違約金合理主張:針對被告“違約金過高”的抗辯,結合合同約定及原告實際損失,主張違約金按法定標準調整,兼顧合理性與原告權益。
三、判決結果
20XX年X月X日,山東省日照XX嵐山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原告方訴求基本全部獲支持,厲春艷律師代理意見均被法院采納:
解除原告與B公司簽訂的兩份廠房租賃協議;
B公司支付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租賃費XX元,并按年租金XX元標準支付后續廠房占用費至實際搬離;
B公司按同期一年期LPR的1.3倍支付違約金;
C公司在未出資2100萬元本息范圍內、D公司在未出資4400萬元本息范圍內,對上述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案件受理費、保全申請費全部由B公司負擔,兩股東對費用承擔補充責任。
四、律師價值
本案作為典型的涉股東責任的租賃合同糾紛,厲春艷律師憑借專業能力,實現權益全額主張、責任全面鎖定、債權多重保障的核心價值:
精準鎖定違約事實,確保合同解除勝訴:梳理完整證據鏈,夯實被告根本違約事實,推動法院支持合同解除訴求,為原告收回廠房、止損維權奠定基礎。
精準核算款項,全額追回拖欠租金:嚴謹核算租金及占用費,精準鎖定56萬余元拖欠租金,同時保障后續占用費持續主張,為原告挽回直接經濟損失。
突破追責壁壘,成功追加股東責任:精準適用公司法認繳出資規則,成功追加兩股東為責任主體,破解“空殼公司”償債難題,極大提升債權實現概率。
合理把控違約金,兼顧法理與權益:應對被告違約金過高抗辯,促成法院作出合理調整,既保障原告違約損失補償,又確保判決合法合規,實現法律效果與經濟效果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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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0001-01-01 00:00:00
審理法院:
參與本案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