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X在供應鏈公司從事貨車司機工作,工作期間遭遇交通事故受傷,被認定為工傷且構成八級傷殘。公司未為魯X繳納工傷保險,拒絕支付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并以工傷與侵權競合、工資計算有誤為由訴至法院,主張無需承擔賠償責任。魯X委托李紅麗律師應訴維權。
法院判決:
1. 駁回公司全部訴訟請求;
2. 公司向魯X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住院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全部工傷保險待遇,合計46萬余元。
本案系未繳納工傷保險引發的工傷待遇糾紛,公司試圖以侵權賠償已主張、工資標準爭議逃避法定賠償責任。李紅麗律師精準核定工資基數、厘清工傷與侵權賠償法律邊界,逐一駁斥公司抗辯,最終法院全額支持工傷職工的法定待遇訴求,切實維護工傷職工合法權益。
1. 精準核定工資基數:
結合工資轉賬、微信對賬記錄,剔除報銷款項,準確認定本人工資標準,為待遇計算提供合法依據。
2. 厘清賠償法律邊界:
明確工傷保險待遇與侵權損害賠償并行不悖,不存在重復賠償,直接駁回公司核心抗辯理由。
3. 夯實工傷證據鏈條:
整理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醫療診療記錄等完整證據,證實公司的法定賠償義務。
4. 全額爭取工傷待遇:
成功駁回公司無理訴求,為工傷職工追回全部法定工傷保險待遇,最大限度彌補工傷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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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5-11-01 00:00:00
審理法院:武漢市東西湖區人民法院
標 的:460000元
參與本案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