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被逮捕?趙力輝律師實戰案例:取保候審成功釋放
案情簡介
犯罪嫌疑人鄧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于2025年8月14日被逮捕,羈押于甘肅省蘭州市第三看守所。趙力輝律師接受鄧某家屬委托,擔任其辯護人,介入案件偵查階段。
辦案經過
趙力輝律師接受委托后,第一時間會見鄧某,詳細了解案件細節:鄧某雖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但涉案金額較小,且無銷毀證據、串供等行為。隨后,趙律師向蘭州市檢察機關提交《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重點論證鄧某“無繼續羈押必要”的核心觀點,并主動對接看守所,協調取保候審執行細節。同時,趙律師多次與辦案人員溝通,強調鄧某固定居住在重慶,具備有效監管條件,推動檢察機關依法審查羈押必要性。
案件結果
2026年2月13日,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鄧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無繼續羈押必要,遂決定對其釋放。蘭州市第三看守所依據《釋放證明書》,于當日對鄧某予以釋放,案件偵查程序依法推進,鄧某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