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標價簽訂合同后一般不能隨意調整。根據法律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按中標價訂立合同,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不過若出現不可抗力、情勢變更等法定情形,或雙方協商一致,也可對合同價格進行合理調整。

一般情況下,母公司公開招標項目子公司可以參與,但需滿足相關條件。若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符合招標公告要求,就能參與;若招標公告明確禁止母子公司同時投標,子公司則不能參與,要嚴格按招標規定執行。

中標供應商不按要求供貨,采購方可書面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義務。若其逾期仍未履行,采購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要求賠償損失。同時,財政部門可對該供應商給予警告、罰款等處罰,情節嚴重的將禁止其一定期限內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招標后簽訂的合同一般情況下可以變更,但需遵循一定條件和程序。若因客觀情況變化等正當理由,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違反法律法規、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不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可對合同進行變更。否則隨意變更合同可能面臨法律風險。

當承包人無力支付材料款時,中標公司可依據合同約定處理。若合同明確責任歸屬,按約定執行;若未明確,中標公司可能需先承擔支付責任,之后再向承包人追償。同時,中標公司要收集證據,如合同、供貨單等,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