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務、房產糾紛、法律顧問
有團隊,豐富的專業經驗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主辦律師
市級優秀先進個人等 1項榮譽
18722100597
律師簡介:李超律師深耕法律實務領域多年,始終以“專業立身、誠信為本”為核心執業信條,憑借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與高尚的職業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訴訟及企業風險防控領域構筑起專業壁壘。 在業務實踐中,李超律師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領域,擅長處理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公司股權爭議等復雜案件,注重從商業邏輯與法律規則的交叉點尋找最優解,既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亦兼顧合作關系的可持續性;其二,刑事訴訟領域,專精經濟犯罪辯護、刑事合規審查等業務,以細致的證據梳理能力與嚴謹的程序意識,為當事人爭取最大權益保障;其三,企業風險防控領域,為企業提供“前端預防+中端管控+后端應對”的全周期法律服務,通過合同模板優化、合規流程設計、法律培訓等舉措,助力企業規避經營中的法律暗礁。 其執業風格鮮明——辦案認真負責且敢于創新,面對疑難案件常以獨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實戰效果,擅長從多重視角剖析案件細節,精準捕捉問題關鍵;始終將“法律風險的防范與化解”置于首位,既解決當下爭議,更通過制度完善阻斷未來隱患。 秉持“以專業解決糾紛,以誠信期許未來”的執業宗旨,李超律師以高度的責任感與共情力搭建信任橋梁,致力于成為企業和個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踐行“法律有尺度,服務有溫度”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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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證執行異議時效已過,當事人可嘗試通過與對方協商解決問題,達成新的履行協議。若協商不成,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審查公證債權文書的合法性和執行依據,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若母親不配合遞公證書資料,首先建議和母親心平氣和地溝通,了解其不配合的原因并協商解決。若溝通無果,可咨詢公證處,看能否通過其他方式如律師函等正規渠道解決,以避免因母親不配合延誤公證書辦理。

當事人放棄公證是指當事人在辦理公證過程中,主動放棄公證申請的行為。我國公證法對此雖未明確具體條款規定放棄公證相關內容,但依據公證程序規則,當事人有撤回公證申請的權利,且放棄公證后可能產生已繳納費用不退等結果。

公證處公證過的雙方協議通常是有效的。公證是對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證明,經過公證的協議在法律上具有較高的證明力。除非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書,否則法院一般會認可其效力,可保障協議順利履行,維護雙方合法權益。

補償協議公證需準備一系列材料。自然人要提供身份證明,法人要提供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有授權委托書;協議文本要詳細完備;與協議相關的產權證明、財務資料等也是必備的;還需根據具體情況提供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