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者小王成功入職一家公司,卻在試用期里遇到件煩心事。公司沒跟他簽勞動合同,每個月工資也不高。小王心里犯嘀咕,不知道自己的權益有沒有保障,這試用期不簽合同到底合不合法,能不能要求賠償呢?相信很多職場人都有同樣的疑惑,接下來就來詳細解答。
一、試用期不簽合同是否合法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就該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以,就算是試用期,也得簽合同。比如小張到一家公司上班,約定了一個月的試用期,從他第一天開始工作,公司就應該和他簽訂書面合同。要是公司只約定試用期,卻不簽訂勞動合同,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二、能否要求賠償及賠償依據
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沒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簡單來說,要是公司過了一個月還沒和你簽合同,從第二個月開始,就得多給你發一份工資。像小李在一家單位上班,過了三個月公司才和他簽合同,那么從第二個月到第三個月,他就能拿到雙倍工資。不過呢,這雙倍工資最多給十一個月,如果超過一年還沒簽合同,那就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取證的要點
要想向公司要求賠償,就得拿出證據,證明你和公司存在勞動關系。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有不少,比如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考勤記錄等。就拿小趙來說,他在公司工作,公司是通過銀行轉賬給他發工資,那這個銀行轉賬記錄就是很好的證據。還有他的工作證,上面有公司的名稱和他的身份信息,也能證明他在這家公司工作。另外,考勤記錄也是很重要的證據,如果可以,最好能收集到能證明你實際工作內容的證據,像工作郵件、業務合同等。
四、解決途徑及操作要點
1.協商:發現公司沒簽合同后,可以先和公司好好溝通,說明法律規定,要求公司簽訂合同并且支付應有的賠償。比如小王先跟公司人力部門提出自己的訴求,友好協商,說不定公司就會主動解決問題。
2.投訴:要是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投訴的時候,要準備好相關證據,寫清楚自己的訴求。工作人員會根據你提供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3.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勞動監察部門的處理結果不滿意,或者公司還是不配合,那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準備好仲裁申請書、證據材料等,然后提交給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一般仲裁委員會會在規定時間內審理并作出裁決。
4.訴訟:要是對仲裁結果不服,還能向法院提起訴訟。這時候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準備好起訴狀、證據等材料,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試用期結束后,即便公司和員工簽訂了正式合同,也可能存在后續問題,比如工資調整是否合理、社保繳納基數是否準確、合同中約定的一些條款是否按約定履行等。這些問題處理不好,很容易引發新的糾紛,影響員工的工作和生活。這時候不妨到律圖咨詢本地律師,律圖上的律師都具備專業的執業資質,能通過官方渠道核驗,不會做虛假承諾,也不夸大維權效果。他們會結合你的具體情況,幫忙理清后續流程,為你解決問題,讓你在職場上能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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