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要求我回去處理違章,離職快一年,但是我在離職前處理過一個6分,未處理,超速了,我在公司做司機?
[律師回復] 你是否有義務配合處理,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
- **若勞動合同或公司制度有規定**:如果勞動合同或經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的公司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員工在職期間因工作行為產生的違章需本人處理,那么公司要求你處理違章是有依據的,你有一定的配合義務。
- **若違章是執行工作任務時產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違章扣分是針對駕駛員個人的行政行為,無論駕駛員是否離職,扣分責任均由其本人承擔。若你是在執行公司工作任務時超速違章,從法律角度,你需承擔扣分責任,有配合處理的義務,不過公司作為車輛所有人,可能需先墊付罰款,再依據內部規定向你追償。
- **若沒有相關規定且非工作任務違章**:若勞動合同和公司規章制度未對違章處理責任作出明確規定,或者該超速違章并非你在職期間因工作行為導致,那么公司要求你處理違章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拒絕配合。
如果你確實需要配合處理,可要求公司承擔因此產生的合理費用,如往返路費等。若與公司存在爭議,可先嘗試協商,協商不成可考慮尋求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