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國翎(西安)律師事務所
李朝律師,畢業于武漢理工大學,本科,學士學位,主要專業領域:合同糾紛,勞動爭議,交通事故,征遷補償,婚姻家庭,執業以來辦理各類民商事案件上百起,辦案經驗豐富,作風務實,思維敏捷,善于換位思考、高效溝通。執業期間堅持正義,精于鉆研,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深得當事人信賴和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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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享有多項勞動權益。平等就業權受《勞動法》《就業促進法》保障,錄用、晉職等方面與男子平等;工資待遇上同工同酬,不得因孕產哺乳降薪或解除合同;有特殊勞動保護權,禁止高強度危險勞動,四期受特殊保護;休息休假權包括法定節假日、年休假、產假等;還擁有職業健康監護權,用人單位要組織相關健康檢查。

員工工作時間突發疾病,單位是否擔責需分情況。若在工作時間和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視同工傷,單位需承擔相應責任;若不符合上述情況,單位一般無賠償責任,但可能需給予一定人道主義援助。

員工休年休假若不被批準,可與單位協商,說明符合休假條件爭取獲批。若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因單位原因未休年休假,單位應按員工日工資收入300%支付報酬。

在職職工因重大疾病不能上班,處理方式如下:職工有3到24個月不等的醫療期,期間單位不得隨意解約。職工要及時請假并提供診斷證明等材料,單位需按規定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80%的病假工資。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單位提前通知或付一個月工資可解約并支付經濟補償。職工可通過醫保報銷費用,單位未繳醫保致無法報銷的,要賠償損失。

休息日工作不補休,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若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可先與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