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協議中子女撫養費標準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離婚協議中房子歸一方所有沒過戶房子歸屬怎么劃分
在離婚協議中明確表示房產歸屬其中一方,然而尚未進行過戶操作的情況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房產的產權將被認定為屬于房產證上所記載的那一方當事人所有。且須知,按照我國現行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不動產權利的變更、設立、轉移以及消滅等各項事宜,必須經過法定程序進行登記,方能生效。反之,則無法產生法律效力。除非在特定情形下,法律另行做出了特別規定。因此,只要該房產尚未完成過戶手續,房產證上的名義人并無變更,那么原來在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仍然是享有所有權的主體。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投訴/舉報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由律圖網結合政策法規及互聯網相關知識整合,不代表平臺的觀點和立場。若內容有誤或侵權,請通過右側【投訴/舉報】聯系我們更正或刪除。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