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得榮縣統計局公示數據: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79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3233元;
3、上年度農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672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7637元;
5、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7199元;
6、上年度各行業職工平均工資、行業職工平均工資(年/人):
(1)農、林、牧、漁業51569元
(2)采礦業109757元
(3)制造業75519元
(4)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118284元
(5)建筑業60843元
(6)批發和零售業64598元
(7)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88324元
(8)住宿和餐飲業46370元
(9)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130608元
(10)金融業108840元
(11)房地產業65487元
(12)租賃和商務服務業61967元
(13)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107257元
(14)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60207元
(15)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46329元
(16)教育97249元
(17)衛生和社會工作113655元
(18)文化、體育和娛樂業70802元
(19)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114027元
二、得榮縣精神損失費計算方式:
精神損失費:
應根據精神損害賠償具有撫慰性、補償性的特點,并結合我省經濟發展的現狀綜合考慮。
l、因侵權行為致人死亡的:
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應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費計算二十年;
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受害人,年齡每增加一歲少計一年,但補償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2、因侵權行為致人殘疾的:
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殘疾賠償金。
其具體賠償救額的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100000元×傷殘等級系數×責任系數。
殘疾賠償金的上限為100000元。計算殘疾賠償金不應考慮年限。
(1)傷殘等級系數,1級傷殘為1;2級傷殘為0.9;依此類推,10級傷殘為0.1。
(2)責任系數按照當事人過錯責任的大小確定。
如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的,責任系數為1;承擔一半責任的,責任系數為0.5。
侵權行為手段、情節、方式特別惡劣的,殘疾賠償金的數額可適當高于通過上述公式計算出的數額。
3、共同侵權案件中:
無論被告人數的多少,作為多個被告共同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
4、侵權行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遺體、遺骨、隱私的:
無論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人數的多少,作為被告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
該得榮縣精神損失費計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時間為2026年,整理自政府網站、媒體等公開出版物,若內容有誤歡迎撥打全國客服熱線: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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